负责团区委机关建设,落实机关工作制度;负责团区委与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及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团区委全委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的组织工作;负责团区委督查、文秘、机要、档案等工作;负责团区委人事、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负责团区委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