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落实基层团建经费使用进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2-13    作者: 团区委

各街乡团(工)委:

为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基层团建的经费保障力度,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团区委于年初向各街乡拨付了2017年朝阳区基层团建经费,用于支持基层共青团工作。根据区财政相关规定,现请各街乡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进度,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具体通知如下:

1. 各街乡要于6月30日前完成60%的基层团建经费使用额度;于9月30日前完成80%的使用额度;于11月30日前完成100%的使用额度。

2. 各街乡要在每季度末报送基层团建经费使用情况,并在街乡例会上详细汇报经费使用情况,使用情况计入年底量化考核。

3. 对于未按照经费使用进度使用经费的单位,团区委将减少或取消其下一年度基层团建经费支持。

4. 使用办法可参考《关于基层团建经费使用的意见》(朝团办发〔2016〕1号)。

 

联系人:孙鸿艳    王嘉祺         65099970

邮  箱:cytqwjczzb@163.com

 

附  件:《关于基层团建经费使用的意见》

 

共青团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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