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乡团(工)委:
为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基层团建的经费保障力度,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团区委于年初向各街乡拨付了2017年朝阳区基层团建经费,用于支持基层共青团工作。根据区财政相关规定,现请各街乡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进度,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具体通知如下:
1. 各街乡要于6月30日前完成60%的基层团建经费使用额度;于9月30日前完成80%的使用额度;于11月30日前完成100%的使用额度。
2. 各街乡要在每季度末报送基层团建经费使用情况,并在街乡例会上详细汇报经费使用情况,使用情况计入年底量化考核。
3. 对于未按照经费使用进度使用经费的单位,团区委将减少或取消其下一年度基层团建经费支持。
4. 使用办法可参考《关于基层团建经费使用的意见》(朝团办发〔2016〕1号)。
联系人:孙鸿艳 王嘉祺 65099970
邮 箱:cytqwjczzb@163.com
附 件:《关于基层团建经费使用的意见》
共青团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