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朝阳团区委对我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进行梳理,根据《朝阳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朝团发〔2014〕3号)第一项第十二条“见习基地在协议期限内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不再具备设立条件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团区委评估认定后中止协议”管理规定,因内蒙古伊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纳税地变更,不再适合作为朝阳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经团区委2021年第6次书记会审议通过,现取消内蒙古伊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见习基地资格,特此公告。
共青团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