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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四期首都高校学生到朝阳共青团系统挂职工作岗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8-23    作者: 团区委

团区委各部室、青工系统团组织、街乡团(工)委:

为充实基层团干部队伍力量,推进朝阳共青团工作改革发展,朝阳团区委现开展第四期首都高校学生到朝阳共青团系统挂职工作,从首都高校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的优秀学生到朝阳团区委机关、街乡团(工)委、青工系统团组织挂职锻炼。

请仔细研读《关于开展首都高校学生到朝阳共青团系统挂职工作的方案》,有意向的单位可填写《朝阳共青团系统挂职岗位需求统计表》(附件1-1),并于8月30日(周三)17:00前将统计表反馈到团区委基层组织部。

联系人:孙鸿艳   王嘉祺        65099970

邮  箱:cytqwjczzb@163.com

附件 1:关于开展首都高校学生到朝阳共青团系统挂职工作的方案

 

共青团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

2017年8月23日

 

附件1

关于开展首都高校学生到朝阳共青团系统挂职工作的方案

首都高校学生到朝阳共青团系统挂职工作已开展三期,累计四十余名学生完成挂职工作,工作效果较好。为继续拓展首都高校学生社会实践渠道,充分发挥首都教育资源和智力优势,发现、培养和储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充实团干部队伍力量,推进朝阳共青团工作改革发展,现拟将挂职岗位范围扩大至青工系统团组织,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从首都高校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的优秀学生到朝阳团区委机关、青工系统团组织及街乡团(工)委挂职锻炼,挂职职务为团区委机关各部室部长助理、青工系统团组织负责人助理及街乡团(工)委书记助理。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有所长,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深的理论功底,志愿到朝阳共青团岗位挂职锻炼。

2.学生须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北京地区普通高校的在读人员(不含委培和定向),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皆可报名。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应具备挂职岗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遵守挂职工作纪律和挂职单位相关规章制度。

5.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勤奋敬业、身心健康。

三、挂职时间

挂职时长6个月,时间是2017年9月至2018年3。挂职锻炼期间,学生应保证每周挂职2个工作日以上,寒暑假期间原则上需全职工作。

四、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于2017年9月初启动,9月15日前第四期挂职人员正式到岗工作。

1.统计需求(8月下旬)。团区委负责统筹协调,团区委机关各部室、各街乡团(工)委、青工系统团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挂职岗位需求,填报《挂职岗位需求统计表》(见附件1-1)反馈给团区委,原则上每个团组织限申报一个岗位需求。因名额有限,团区委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2.组织报名(9月上旬开始)。团区委协调各高校发布岗位需求,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填报《挂职工作报名表》(见附件1-2),高校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后,统一将表报送至团区委,团区委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报名面试人选。

3.双向选择和岗位调剂(9月中旬)。挂职单位安排与挂职学生面试,进行双向选择。双方确定挂职意向后,需签订《挂职工作诚信协议》(见附件1-4),并将情况反馈朝阳团区委。在双向选择过程中未落实挂职岗位的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和各单位需求情况统一进行岗位调剂。

4.到岗锻炼(915日前)。安排挂职人员到挂职单位相关岗位进行锻炼。

四、工作内容

在挂职岗位日常工作之外,挂职学生应深入各单位基层一线,了解参与更多的共青团活动及岗位工作。

1. 至少参与一次基层活动。在团区委机关、街乡团(工)委挂职的高校学生,要以志愿者的身份,协助社区青年汇社工至少完成一次青年汇活动;团区委挂职学生活动由部室负责人负责协调。在青工系统团组织挂职的高校学生,要至少参与一次站、办、所等基层活动或所在区域社区活动。

2. 参与共青团培训、交流活动。挂职学生应参加朝阳共青团系列培训及青年大讲堂等活动。同时,团区委将不定期举办挂职学生工作总结、走进优秀社会组织、经验交流会等。

五、有关要求

(一)日常管理

1.注重发挥作用。挂职单位要明确挂职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充分发挥挂职人员的理论优势和专业特长,安排承担本单位的调研课题研究或参与重点工作项目,为挂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其中就餐与本单位正式人员同等待遇即可)。

2.加强考勤管理。挂职人员的日常管理以挂职单位为主,挂职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指导本单位挂职学生,做好日常管理和工作考勤,挂职单位须于每月10日前上报《挂职工作考勤表》(见附件1-5)给团区委,团区委将根据考勤情况在挂职结束后统一为挂职人员发放交通生活补助。选派高校要加强与挂职单位的沟通联系,对挂职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跟踪管理。对于中途退出挂职岗位或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挂职单位直接报告团区委,由团区委反馈给选派高校,进行通报批评。

3.做好挂职考核。挂职锻炼结束前,挂职人员要撰写挂职锻炼工作总结。挂职锻炼期满后,挂职单位根据挂职人员的综合表现,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其进行考核,填写《挂职工作鉴定表》(见附件1-3)报团区委,团区委签署意见后转学生所在高校。挂职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需延长挂职时间的,经与挂职人员及派出高校协商一致后,于挂职结束前15日内向团区委提出延长挂职时间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予以延长。

(二)政策保障

1.完善政策保障。团区委统一为挂职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根据挂职期间的考勤考核情况,在挂职工作结束后统一向挂职人员发放交通生活补助。

2.明确补助标准。对于达到出勤要求的学生,按照每人每月700元的标准发放挂职交通生活补助;对于未达到出勤要求的挂职人员,按照每人每天80元的标准扣发挂职交通生活补助。

3.经费来源

所需经费由朝阳区青年就业创业经费支出。

附件1-1:朝阳共青团系统挂职岗位需求统计表

附件1-2:首都高校学生到朝阳共青团系统挂职工作报名表

附件1-3:首都高校学生到朝阳共青团系统挂职工作鉴定表

附件1-4:首都高校学生到朝阳共青团系统挂职工作诚信协议

附件1-5: 首都高校学生到朝阳共青团系统挂职工作考勤表

 

共青团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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