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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9-07    作者: 团区委

第一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区委,预算代码:107000)是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和共青团北京市委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主要负责指导区域内单位团建工作、承担我区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事务、青年统战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及青年志愿者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朝阳团区委包括朝阳团区委机关1个行政单位和下设北京市朝阳区青少年指导服务中心1个规范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名称为(以下简称中心,预算代码:107001)。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907.3447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85.275319万元,用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069477万元。在 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885.2753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05.360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041389万元,占 支出合计的28.87%;项目支出1,355.31930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1.13%;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7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84105万元。

与2016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增加448.756419万元,增幅31.24%,本年支出增加460.461440万元,增幅31.87%。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5.3606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12.7202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9.6341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0062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7%;城乡社区支出1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1,712.720252万元,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1,712.720252万元,主要用于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朝阳区青年就业创业、生活困难青少年精准帮扶等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149.634144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度决算81.60714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68.027000万元,主要用于两节送温暖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落实职工住房补贴资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28.006295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度决算28.00629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4、“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度决算15.000000万元,其中: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17年度决算15.000000万元,主要用于“阳光伙伴”活动及合适成年人工作经费。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50.041389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 他社会 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第三部分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716536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00000万元减少3.58346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7年预算下达数 0.000000万元持平。 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0.500000万元减少0.500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未产生因公接待支出。公务接待 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0.71653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3.800000万元减少3.0834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 2017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0.71653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 3.800000万元减少3.08346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 0.35826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13703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0292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872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642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97.081702万元,其中:汽车2辆,41.11465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六、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执行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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